〔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53歲的慣竊曾姓男子於今(107)年9月中旬出獄,日前晚間在中市東區信義街發現一部重型機車鑰匙未拔起,遂竊取騎乘離去。不久騎該車閒逛時見警察於單行道盤查他車,心虛而逆向駛離反而引起警方注意進而遭警方盤查並發現竊車事實。曾男向警方求饒稱該機車是2個小時前才偷的,願意主動騎回原處停放希望警方不要偵辦,然警方仍依法將曾男帶返所偵辦,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警員連聖文、葉少東日前凌晨擔服巡邏勤務,於成功路盤查他車時,見一輛重型機車突然轉向、逆向且快速的駛離,深覺有異遂尾隨於後將其攔下。經警方調查,曾男有多項竊盜前科,且車主並非曾男,警方遂詢問車主為誰為何看到警方要逆向駛離。面對警方的詢問曾男全身顫抖,說詞反覆,後自知無法逃避只好承認是偷來的。曾男向警方哀求係因為看到該輛機車鑰匙未拔起,才會臨時起意順道騎走且才過了兩個小時,願意主動將車子騎回原處停放,並表示自己於9月中旬才剛出獄,希望警方能放過自己。警方仍依法將曾男帶返所偵辦,並通知機車車主,車主表示完全不知車輛遭竊取,非常感謝警方及時發現。
警方呼籲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