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本縣轄內工業區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3年度特整合經濟部工業局所屬頭份(兼竹南及銅鑼)工業區服務中心及社團法人苗栗中興工業區南區管理會之行政資源委託辦理水污染查證業務,共同協力查處工業區內水污染違法事件,委託查證權公告已於103年8月26日辦理完成,便以推動特定區域內水污染防治工作。面對公務資源逐年減少與環保業務日益高漲的環境,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貫徹保護縣民生活環境的職責,本(103)年度特委託經濟部工業局所屬頭份(兼竹南及銅鑼)工業區服務中心及社團法人苗栗中興工業區南區管理會辦理水污染查證業務,委託內容包括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1項之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之拍照、攝影等,透過工業區服務中心的在地管理,縮短行政機關與工廠之間的距離,遏止區內事業不法排放情形。
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劉伯舒表示,雖然已將查證權限委託工業區服務中心,但環保局仍會秉持保護環境的職責,持續加強工業區稽查管制,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一經查獲有非法排放廢水情形,將依法命其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