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N記者張越舜/台中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鼓勵各界推動環境教育,並擴大環境教育影響力,特舉辦「第二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表揚活動,表揚國內推動環境教育績效優良者,依參選對象分為民營事業、學校、機關(構)、團體、社區及個人等6個獎勵項目,每個獎勵項目各選出6名表揚,其中社區及團體特優獎項除頒發獎座外,還可獲得高額獎金100萬元,個人特優獎項頒發獎勵金10萬元。
為更落實地方政府推動環境教育,審查程序先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接受各界的報名,只要符合參選資格者即可報名參選,由環保局辦理初審作業後,將各獎勵項目第1名送至環保署參加複審及決審。另外,環保局針對初審績優者,得另訂適當之獎勵方式及辦理公開頒獎表揚。
惟參選者已於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獲獎(特優、優等)者,3年內不得參選同一獎項;另個人組獲獎者,其績優事蹟3年內不得供作為同一服務單位其他參選者使用。
愛地球不能只是口號,環境教育要用行動來落實,有意願之參選者可自即日起檢附該辦法所規定之文件郵寄至環保局綜合計畫科,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第2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徵件截止日期為102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洽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66136,林品岑小姐或徐育鈴小姐。
報名參選之相關規定及報名表格,請上環保署網站→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國家環境教育獎(網址http://eeis.epa.gov.tw/eeaward/)或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環境教育→環境教育宣導網(網址: http://www.epb.taichung.gov.tw/education/)查詢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