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林佳龍立法委員、黃國書議員、賴佳微議員及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張博威理事長於今日(9月11日)召開「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記者會表述之意見,文化局說明如下:
賴佳微議員提出,2013年通過的298組街頭藝人中僅有7組是視覺藝術類,是對視覺藝術的打壓。文化局表示:今年參與甄選的街頭藝人高達481組,為歷年最多,共298組錄取,錄取率為62%,其中視覺藝術類僅12組報考,即有7組通過,錄取率高達58%;文化局對於視覺藝術類的街頭藝術相當鼓勵與重視,從2005年起於每個月第三個星期六於草悟道辦理創意藝術市集,就是提供視覺藝術類的街頭藝人最佳的發揮舞台。
另有關反映文化局缺乏橫向溝通能力部分,文化局已於今年8月19日召開跨局處「街頭藝人開放場所研商會議」,會議即是針對民眾和街頭藝人經常反映之問題,以及草悟道和市民廣場展演定點劃分等問題逐一討論,過程中與會之建設局、觀光旅遊局、經濟發展局、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等局也提出相關法規及因應作法,並取得初步的改進共識,後續市府也將進行聯合輔導,以落實街頭藝人管理。
文化局推展街頭藝術不遺餘力,自去年6月承接街頭藝人業務後,修訂「臺中市街頭藝人藝文活動實施要點」,新增開放場所及改進甄選制度。開放場所改為每年公告,至今年8月1日累計本市街頭藝人開放場所已由35處增至80處;過往街頭藝人甄選為兩年一次,今年起也改為每年一次辦理。期提供多元的都會展演形式,並推廣「街頭即舞臺、處處有藝人」之表演文化風氣,期望讓藝術更接近一般市民的生活,使藝文活動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