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家倫/彰化報導〕堪稱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酒駕處罰新規定今日零時起上路,酒駕罰鍰從最高六萬提高至九萬元。今(一日)晚起,各縣市警方配合警政署發動同步執行攔查酒駕。提醒駕駛人不要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尤其,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喝酒千萬不要開車。
102年01月30日總統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加重酒後違規駕車處罰之規定,交通部已會銜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自102年3月1日起施行,並已完成施行配套之酒駕違規統一裁罰基準研修,罰鍰由現行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修正為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之規定。
取締酒駕新制上路的第一天,彰化分局中華路派出所所長楊昭賢、警員楊木來執行轄區市場整理及交通稽查勤務時,於102年03月01日上午08時37分許在彰化市民生路、太平街口見周姓男子騎乘輕機車左右搖晃、形跡可疑,隨即加以攔查盤問身份,警方於盤問談話過程中,發現周男略有酒氣且雙眼眼絲泛紅、面有酒容,遂對周姓男子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經測試後酒測值達0.47mg/l,警方依法製單告發並代保管其車輛。
警方經詢問周姓男子表示係前晚與朋友相聚喝高梁酒至凌晨才休息,想不到早上上班途中會被警察攔檢,對於面對酒駕新制高額罰鍰金額感到懊悔不已;本件飲酒駕車案例,以往騎乘機車酒測值達0.47mg/l可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整,但新制則提高罰鍰至新台幣4萬5000元,警方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醉不上道,才是平安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