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遭利用犯罪當人頭案件,從早期當假結婚人頭丈夫、夾帶毒品、詐領保險金案件,到現在又有新型態利用遊民當人頭負責人、從事地下匯兌案;更甚者,在不肖分子眼中已演變為「遊民經濟」,將遊民充分「利用」到往生後還可詐領死亡補助金,讓檢調必須更積極展開「護民專案」,為的就是遏阻這種不斷演化的新型態社會問題。
法界人士指出,民眾都感受到持續經濟不景氣的氛圍,還有人竟為了吃牢飯而殺童;因為沒飯吃,走上街頭流浪的遊民,更會因此而增加,他們只為討一口飯吃,過著「只問今天、沒有明天」的日子,也絕對想不到在其背後還有不肖集團虎視眈眈的注視他們,把他們當作金錢遊戲中的獵物一般。
遊民被拿來當作犯罪工具的案件從未消減,而且還隨著檢警不斷查獲而推陳出新,從早期當假結婚的人頭老公,按月領取丈夫費;或假借招待到國外旅遊之名,找遊民從國外從肛門塞毒品、夾帶走私回台;到後來採企業化經營,按月到遊民聚集地發送零用錢,取得其信任後在集中管理,只等待在關鍵時刻派上用場。
保險費詐騙案就是血淋淋的實證,配合的遊民賺皮肉錢賺得辛苦,想要多賺一點就要忍受被撞斷腿、打殘手來詐得保險金,但分得最多的當然都是幕後的操盤手。
不肖集團還發展出獨特的「遊民經濟」,將遊民當獵物,從成為囊中物後就開始充分利用,用遊民當人頭虛設行號詐領貨款、開芭樂票、逃漏稅、申辦人頭帳戶用以詐騙集團使用,等到遊民身分曝露被盯上後,還能再謊騙其到海外旅遊,將其帶往國外販售器官,再將其殺害。
更有「放長線」者,還事先為遊民投保意外險,或是調查失業遊民過去的勞保年資,為其重新投保延續年資,直到滿額將勞保年金一次領走;更甚者,在其死亡後,還詐領死亡補助金。
台中地檢署執行護民專案,為的是讓遊民不再是替罪羊,而是揪出幕後的主使者;保護他們後,還要讓他們看到未來,再擴大執行「曙光計畫」,安置遊民,讓他們知道因小失大可能觸犯刑責,希望徹底打破「遊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