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原本可以在被核准的場所來表演,不過卻發生在市民廣場演出時,被當地的警察與建設局人員驅離的情況,街頭藝人不明白,明明是觀光局核准的表演地點,而且音量也沒有超過標準,為何不能表演,整個過程被PO上網,引來熱烈討論。
日前晚間,街頭藝人在市民廣場表演,沒想到卻引來警察與建設局人員的關切,明明是合法的街頭藝人,市民廣場也是觀光局核准的表演場所,讓現場的觀眾與表演者情緒激動,被驅趕的過程Po上網路,網友罵翻市府團隊,還向市議員 洪嘉鴻投訴,難道觀光局核准的表演地點不被認同。
觀光局局長 張大春說,對此街頭表演無關緊要,重點是沒有事先提出申請。
相同的問題,觀光局與建設局卻各有不同的解讀,市議員 洪嘉鴻指出,街頭藝人推行多年,卻不知道核准的地點還要向主關機關申請,希望觀光局能告知提醒。
市議員 洪嘉鴻說,台中市是素有文化城之美名,卻無法讓街頭藝人在核准地點表演,不管是不是溝通出了問題,都已經傷了整個市府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