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茗富/台中市報導】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簡伊彣上月初接獲林姓女子報案,指其不慎遺失超商發行的儲值卡,請求警方協助。簡員到場勘察、蒐證發現,卡片疑似遭另名女子撿走。經過清查,卡片遭撿走後還有消費紀錄,進一步查證發現江姓女子涉有重嫌,經通知到案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侵占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江姓女子(39歲) 在超商外人行道撿到儲值卡後,未送至警察機關招領,也沒致電卡片發行公司協助所有人領回,反而占為己有,並刻意前往不同地點超商消費,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所幸林女有使用APP綁定該卡,可查詢交易紀錄,員警細心比對、查證後還是將其揪出。江女落網後坦承先後持卡消費新臺幣1,491元,但是卡片在冬至拜拜燃燒金紙時掉進金爐,取出後已經被熔化、只剩下晶片,其他餘額都被神明收走了。
警方表示,銀行或卡片公司發行的各式儲值、消費卡均有提供交易紀錄和餘額查詢以及電子發票整合服務,民眾如果撿到應該送至警察機關招領,或電請發卡公司協助發還,千萬不要占為己有、以免觸法。警方也呼籲持卡人應善用發卡公司提供的卡片記名服務(無記名卡片掉了、視同現金遺失),或是下載APP綁定卡片,除了有助個人理財,如果不慎遺失也能辦理掛失及補發作業、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