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茗富/台中市報導】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曾鈺峰日前巡經中華路時,發現路旁有多位民眾聚集於是前往了解,洪姓男子見警方到場馬上表示被在場其他人攔住去路,因此要提告強盜、妨害自由、傷害及毀損罪,惟曾員認為案情不單純,進一步查證得知洪男以強力磁鐵竊取夾娃娃機內的鑰匙圈,事跡敗露要逃逸時被攔下,竟然惡人先告狀,訊後還是依竊盜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綽號西門慶的洪姓男子(38歲、有毒品及多項竊盜前科)平時四處至工地打零工維生,洪男起初向警方表示在路上遇到陳姓男子等3人,對方出手拉他的包包、還圍毆他,要警察把他們都抓起來。惟曾男進一步調查發現,洪嫌傍晚至陳姓男子開設的娃娃機店以強力磁鐵竊取商品,被陳男從遠端監控發現。洪嫌食髓知味、晚間9時又再度上門,沒想到竟遇上回店裡盤點的店家,陳男一眼認出後與友人上前詢問,洪嫌見事跡敗露隨即轉身逃跑。
警方隨後在洪嫌口袋及包包發現2只造型鑰匙圈(相機及娃娃),陳男表示是該店的商品,惟洪嫌卻說是他投錢抓到的,頻頻喊冤說陳男誣賴他、警察抓錯人,警方請店家出示監視器佐證,陳嫌又改口說他沒有伸手進去拿、也沒有破壞機器,不能算竊盜,直到確定要被移送地檢署了才無話可說。
警方呼籲,只要是意圖將他人的財物乘機取得、移歸自己所有,就有可能涉及竊盜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