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爲提昇公寓大廈能源使用效率,落實推動公寓大廈節能減碳,臺中市政府環保局2015年度編列新臺幣1,000萬元補助公寓大廈汰換公共區域省電照明設備,特訂定「104年臺中市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補助執行計畫」,補助每個公寓大廈申請施作總金額的二分之一,最高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萬元,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不含商業大樓)踴躍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104年3月11日至6月10日。 目前台中市環保局受理申請補助金額已達480萬元,尚有約170個補助名額,特別延長受理時間至7月20日止,盼讓更多台中市民受惠。
台中市環保局表示,透過現場追蹤及訪查歷年獲得補助社區得知,社區代表都相當贊同燈具補助政策的做法,且節電成效已逐漸反應在公共用電費用上;舉例來說,若社區汰換地下室停車場燈具的總投資成本為10萬元,大約於1年至1.5年間即可回收。
另外,社區每年所節省的公共用電度數約為2萬3,000度電,換算成電費約可減少支付7萬6,000元及減碳1萬2,000公斤,且整體空間照明也變得明亮許多,住戶都相當滿意。
台中市環保局將延長補助低碳公寓大廈省電照明設備申請受理時間,由原定受理截止日6月10日展延至7月20日止,歡迎設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住宅社區(含住商混合大樓)踴躍提出申請,詳情可至台中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epb.taichung.gov.tw/index.asp)下載申請相關資料,或洽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科,電話(04)2228-9111轉66238游先生查詢。
台中市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歡迎民眾踴躍申請本項汰換節能燈具補助,除可讓社區汰換耗能設備以節省電費外,同時也響應節能減碳愛地球,呼籲大家趕緊把握機會,及早提送申請書及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