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沒有實質意義,對現況沒什麼幫助,應該叫長照『管理法』,不能叫『服務法』…」台灣社會福利邁入新紀元?臺灣長照服務法雖已通過,預計2017年5月上路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實質內容是什麼?對老人家與家屬的幫助是否會落實?長照機構充滿缺失台灣政府都不知道嗎?那麼評鑑又是怎麼通過的?長照雖很有前景,然而護理人員與家屬對未來卻非常悲觀。
影響台灣70餘萬家庭,超過200萬人的「長期照顧服務法」,2015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以每天新增六十個失能失智患者,預計2017年每天新增的失能失智者,將爬升到八十五人,沉重的照護壓力,已逐漸侵蝕社會的安全網,長照的經費、人力、資源分配,挑戰了台灣全民老後的健康與尊嚴。
「以前照顧(失能失智者)是家庭的問題,現在國家、社會的力量要進來,是很重要的里程碑,」台灣老人暨長期照護社會工作專業協會理事長李梅英說。李梅英透露,不時會看到患者的親屬因為照護壓力而失和,也有愈來愈多為人子女被迫離開職場。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正芬,儘管肯定長服法首次將家庭照顧者納入服務對象,但也忍不住砲轟目前的法案主要偏重長照機構的整併、管理等,真正讓民眾有感的服務內容還付之闕如。
陳正芬說,目前住護理之家繳四萬元的,一樣要繳四萬元;住養護機構繳三萬元的,還是要繳三萬元。居家服務時數一樣遠遠跟不上失能者的需求;聘外勞的,一樣聘外勞。
「行政院應於兩年內完成長照財源和服務的準備,因為高齡、失能、失智人口在不久後,將如海嘯般的速度衝向我們,」附帶決議文提醒。
縱使長照制度邁入新紀元,台灣政府與社會其實更要思索,我們需要怎樣的老後?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指出,台灣人平均壽命雖然逐年提高,但一生從生病到死亡,平均臥病達七年之久。相較下,丹麥、芬蘭等北歐國家,卻以「死前兩週才臥床」為目標。
當我們一方面開始要擴大長照的服務能量時,也該同步著手降低老人的失能率,才能讓更多人活得健康有尊嚴。
目前長照機構的收費,每月大概二到六萬元不等,如果住三萬多的大概是五人房或通風不好,這還不包括額外費用,例如你要整天吹冷氣,就要再加錢。花錢買了床位,美其名有護理人員在看,事實上都是外籍看護,期待有好品質是不可能的。
如果護理之家有120個病人,一個班兩個護理人員,人力比是一比六十。院方會向家屬說,「每層樓都有護理人員」,可能要照顧兩層樓。可是通常只能固定待在病情嚴重的病患那層,其他如失智的,基本上很難去理會,因為根本無暇照顧。
至於照顧服務員的照病比是一比九到十。但事情很多,灌牛奶、翻身拍背,還要打掃拖地。所以有的病人大便很久了,也不可能馬上換,就這樣讓他們浸著大便一個小時;這種照顧品質很容易造成紅臀、細菌感染,屁股的壓瘡永遠不會好。
目前的照服員,外籍的來自越南、菲律賓與印尼,很多都不太會講國語,連說的話都聽不太懂,阿公阿嬤講台語的很多,更聽不懂。工作量那麼大,誰又有時間會跟阿公阿嬤聊天?失智的每天一直喊,大家都覺得煩,誰又會給他們好臉色看?老了住這感覺是沒尊嚴了!真叫人心酸。老人家喜歡被讚美、聊往事、聊孩子。長照有分護理之家與養護中心,都有規範人力比,長照人力比一比三十是常態了,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不僅如此,很多私立長照機構是私宅,連安全疑慮都作假;例如逃生空間不夠大,甚至電梯是救護車推床進不去的,逃生梯就是樓梯。
長照機構是把機構當成旅館,外觀做得漂漂亮亮,卻做不到照護基本動作,也把護理人員當作「高級服務員」,他們要什麼就得給什麼並請家屬簽切結書就好了,怕家屬退住,就收不到錢了,因為各機構都在搶病人。
長照機構缺失處處,評鑑照常通過,以後我們年老萬一淪落給外籍照服員照顧,也不用奢望要有啥尊嚴,要有尊嚴現的話,現在就要好好保養身體,注意交通安全不要意外出車禍失能,並未多存點老本才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