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對於勞工權益與雇主權責議題非常重視,昨(21)日由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召集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上銀公司、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行政院勞委會中區勞動檢查所、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經濟部工業局中區管理處等單位,就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提出的「勞工超時檢查問題」進行了解與協調,會中完成對於「加強輔導企業制定明確的加班制度」、「舉辦勞工相關法規權益說明會」、「參考日本勞基法,研議適合國內企業之延長工時相關規定」,及「政府單位審慎處理匿名檢舉」…等四大方向與共識,創造雇主與勞工、企業與政府間的有效溝通、多贏局面。
唐國泰執行長在會議中特別指出,陳冲院長參加日前的工商餐會,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張光瑤理事長提出經理人也需要打卡、領加班費,非常奇怪,當下便要求相關單位研議」,業者們希望政府能放寬法令規定標準,讓責任制專案經理可以不硬性規定打卡,並可不受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八十四小時的限制。
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李佩璇總幹事認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在實際的執行上存有許多困難,比如:要求總經理、董事長等高階主管「打卡、報領加班費」好像「很奇怪」!但不打卡、不簽到,並不代表就是違規超時工作。
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處長蔡大猷提到,有許多產業有淡旺季之分,若到旺季又要求每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幾乎不太可能。記得日本的勞動基準法有相關規定;若員工能提出超時的工作無健康妨礙證明者,即可與雇主簽訂加班時數不受延長工時限制之協議,希望政府能讓這些業者比照辦理。上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黃志成副理則表示,公司常遇到超時加班被罰的問題,希望政府的規定與裁量,可以更有彈性,不然對產業的管理與制度面衍生諸多干擾。
對此,中區勞動檢查所課長陳國明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秘書鄭文淮都異口同聲表示,專案經理人、高階主管等這部份的人員可以制定清楚而公平的加班制度並經與勞工協議後,即可做工時上的彈性約定與調整,但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依然不得超過八十四個小時,但仍然須考慮到健康問題避免過勞猝死等情形,這是政府維護勞工健康安全的基本用意。
其他的意見諸如:政府處理對公司匿名檢舉案時造成的困擾、對勞動檢查或超時稽查等內容的不了解而遭罰…等。透過會議的協調,唐國泰執行長表示,會後有以下四大方向:
一、加強輔導企業制定明確的加班制度,合法合理管理加班行為
二、擇期邀請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協辦勞工相關法規權益說明會
三、參考日本勞基法,研議適合國內企業之延長工時相關規定
四、政府單位審慎處理與過濾各項匿名檢舉
做為落實關懷產業、重視勞工、中央與地方溝通的依據與方針,也請相關部會參考日本勞動基準法規,研議符合勞動者身心健康,又能彈性延長加班工時的相關規定。而匿名檢舉行為層出不窮,避免政府單位成為打手,應謹慎行事過濾、仔細查辦。另外,擇期邀請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等單位,協辦關於「勞動基準法説明」的說明宣導會,明確了解雇主與受雇者彼此間的權利義務,搭起企業與政府、勞動者間有效溝通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