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會於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召開第一屆第四次定期大會,進行議長補選,62席議員中,國民黨、親民黨和無黨籍的38票,全數投給國民黨提名的現任副議長林士昌,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政則代表陳冲院長擔任監交人,並頒授印信。因現任副議長林士昌當選議長,副議長之職自動解除,隨即進行副議長補選,由張宏年議員順利當選。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政則致詞時表示,非常高興代表行政院來參加今天的盛會,第一屆正副議長補選業已順利選舉產生,並完成宣誓就職,相信在新任議長林士昌及副議長張宏年共同領導之下,市議會定能發揮議政才能,順應民意,有效監督市政,也一定能夠帶給大臺中市的市民更多福祉,敬祝臺中市議會會務順利。 新任議長林士昌說,這是責任的開始,會努力做好服務並監督市政。
臺中市議會新任議長林士昌長期深耕基層,曾任臺中縣龍井鄉民代表會主席、龍井鄉兩屆鄉長、臺中縣議會副議長。新任副議長張宏年熱心公益,長期擔任各大廟宇管理委員會董事長、臺中市家扶中心顧問、中區慈善會理事長、全國義警幹部聯誼會長、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升格前的臺中市議會議長。
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2款及第7款規定,直轄市議員經判刑確定及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應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並自判決之日起生效。臺中市議會原議長張清堂日前因案經判刑定讞而遭解職。
臺中市議會議長出缺後,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8條第2項規定,由臺中市議會議決補選之。另依地方制度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議會議長選舉,應有議員總額過半數之出席,以得票達出席總數之過半數者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