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馬牧場占用國有土地一事,牽涉到數個機關業務的協調,業務若沒有順暢的協調解決方案,就會造成許多的問題,讓日後更加難以處理。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昨日(12/12)召集各相關單位,針對未來國有財產局經管的土地如遭非法的占用,後續處理方案的討論。
會中也邀請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的司法保護中心主任檢察官張曉雯、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張治祥處長,以及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交通部觀光局、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農業局、經濟發展局、地政局、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水利局等相關主管機關30餘人。
經過熱烈討論後建立了二項結論:國有財產局若發現竊佔事實,可同時進行刑事及行政程序双管齊下處理,以達嚇阻作用:(1)行政程序:針對營業場所之竊佔國土行為,國有財產局可陳述事實,函請臺中市政府辦理聯合稽查。(2)刑事處理:當國有土地遭佔用時,應函請警察機關查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時,權利人(國有財產局)可主張查扣不法犯罪所得(包含營業所得)及查扣犯罪所用之物。
會議主席唐國泰表示,國有財產局就好像無牙的老虎,面對非法占用也僅能提起民事訴訟,經確定判決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經常7年8年甚或十幾年才能處理而曠日費時。這就讓有心人得以利用優勢來占用國土,先是租用耕地再行變更,或同時間申請地方政府相關許可的理由來違規使用,或利用民代來展延行政處分,另方面持續違法營業或作收高額租金,好像專門選擇國產局土地來占用,形成社會上不公義的畸形的現象。
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張治祥處長表示,天馬牧場的個案除了是租用耕地再行違規畜牧使用外,也在土地上違章建築,更違規營業。99年2月終止租約後請求返還土地,期間經過協請台中市政府開罰四次,一直沒有強制執行斷水電,違規情形也就一直持續。
如果每件個案都向法院申請,每個官司都要處理2年以上,非常冗長,而國有土地光在中部地區就有44萬筆以上,無法即時了解土地被佔用狀況,讓有心人有可趁之機。
參加會議的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紀英村表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可以協助各單位來處理違建、拆除..等相關工作,是否竊佔及非法使用需由司法警察來調查,願意在經過區公所認定的違規營業場所或違章建築的處理上,透過聯合稽查程序來有效率的解決問題。
台中地方法院地檢署的司法保護中心主任檢察官張曉雯表示,竊佔國土可依循竊電的處理模式來解決,管理機關發現竊佔事實時,同時進行政與刑事手段,當事人通常在知道司法警察開始調查追訴時,都會擔心因刑事犯罪而較積極的面對處理,也通常能達到嚇阻的效果。台中地檢也願意建立專責窗口來處理類似案件。
唐國泰最後表示,透過會議初步建立了中部地區國有土地被占用事件的台中地檢窗口,以及資訊窗口,未來國有財產局發現竊佔情事,國產局可函請臺中市政府聯合稽查,另應函請警察機關查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時,權利人可主張查扣不法犯罪所得,以達嚇阻作用,也呼籲竊佔者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