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今(25)日在臺中市議會進行二讀會審議,其中第二十二條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得於住宅區設置的規定,市議員黃錫嘉指第十五條已經負面表列為不得設置,不宜在加開後門放寬限制,議會決議刪除第二十二條,通過這項自治條例。
市議員黃錫嘉指出,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已經負面表列出,住宅區不得設置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規定得如此嚴謹,質疑都發局為何要在第二十二條開個小門,讓資訊休閒業及健身休閒場所有機會在住宅區設置?
他也說,若是第二十二條通過之後,以後沒完沒了,可能讓護膚店等特殊行業到處設立,影響市容與住宅安全,因此建議議會嚴格把關。
市議員劉士州質問都發局長何肇喜,資訊休閒業以及運動休閒場所的定義是什麼?不應扼殺網咖業者等業者的生存權利,別因噎廢食,贊成在部分限制下允許其成立。
都發局長何肇喜回應,資訊休閒業若是正當的,希望被允許設立,最後他也建議先刪掉有爭議的第二十二條,讓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草案快速通過。議會最後決議刪除第二十二條,通過這項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