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中市議會向大眾表示建設局所代辦之「新市政議會大樓」尚有缺失未改善部分,建設局表示本案各標案均已依契約法定工期於100年11月15日如期完工,且本案從2月1日起至2月29日陸續與議會總務單位完成相關點交作業,並完成了367項設備工項,並經雙方點交與點收人員簽名確認在案,故針對議會向媒體所提缺失,其實是上述點交作業期間,議會所發現的保固缺失,這部分建設局表示均已完成改善。
另建設局亦表示工程雖已同議會總務單位點交並簽名確認,但新發現的保固缺失建設局仍會本代辦權責督導各標履約廠商持續完成相關改善,且建設局表示目前全案議會所述缺失均已完成改善,目前僅剩餘「天花板板材部分受損」、「貨梯乘場不銹鋼板受損」及「4F、8~10F會議廳大門下部插銷需更換」等三項因涉及廠商進口品或備料因素之保固缺失,故並不會影響議會後續進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