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昨日召開市政會議通過「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將送議會審議,最受注目的是「如有適當防護措施之寵物」,可以進入公園,如果議會通過,全市四百七十座公園,將可以為寵物「打開大門」。
所謂「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的目的而飼養或管領的動物;也就是說,除了狗、貓之外,兔子、鳥類甚至「爬蟲類」,只要是人為飼養的「寵物」,都可算在內。
保護動物協會 肯定市府提案此消息一出,引發各方不同反應,台中市世界聯合保護動物協會昨天表示「肯定市府終於跟上時代腳步」,成為一個對狗、貓友善的都市,但也強調,希望家有寵物的民眾,如果帶寵物進公園,能夠更有自治管理能力,不要引發反彈。
但也有民眾質疑,去公園就希望享有健康的環境、清新的空氣及乾淨的綠地,不是每個人都能適應狗毛、貓毛、甚至萬一有飼主沒有公德心讓寵物隨地便溺,認為市府對寵物友善,卻可能擠壓到人類的空間。
建設局長:跟隨時代腳步開放
對此,建設局長沐桂新說,過去就是因為反對者聲浪大,包括原中縣是完全不開放,原中市也只有開放六處公園做示範區,但有感於最近各縣市陸續都開放,加上隨著時代的進步,環保單位推出「遛狗不留便」已成為普遍的認知,此時全面開放,也到了時候。
沐桂新說,「開放」並不代表「不管理」,自治條例中也規定,飼主不得不處理寵物的排泄物,而攜帶寵物,也必須有「適當的防護措施」,例如,必須加上狗鍊、不得縱放寵物等。
沐桂新說,這個辦法一旦通過,市府也會要求公園管理員加強巡守,不會讓民眾享有公園綠地的空間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