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妍禎/中市報導】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每5年舉辦一次的「攤販經營概況調查」,台中市97年8月底攤販計2萬117攤位,較5年前增加6.04%;攤販從業員工人數計3萬2,279人,5年來增加7.82%。97年8月底台中市攤販經營業者中有93.71%表示在未來1年內想維持現狀,為各縣市比例之冠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統計科表示,依行政院主計處甫完成每5年舉辦一次的「攤販經營概況調查」報告,97年8月底台中市攤販共計2萬117攤位,5年來增加1,145攤位(6.04%),增幅低於92年之15.86%;是因近年來商業經營型態愈趨多元,超級市場、便利商店及零售式量販店日益普及,網路購物、宅配服務興起,以家庭消費支出成長趨緩所致。
97年台中市攤販從業員工人數計3萬2,279人,5年來增加2,341人(7.82%)。按從業員工性別觀察,女性計1萬6,395人(占50.79%)較多;男性1萬5,884人(占49.21%),5年來性別結構趨於一致。
若按從業身分觀察,以自營作業者2萬117人(占62.32%)最多,無酬家屬工作者1萬937人(占33.88%)次之,受僱員工1,225人(占3.80%)。僱用員工平均每人全年薪資為27萬5,685元,5年來提高8.53%。
97年台中市攤販全年營業收入計418億5,344.6萬元,5年來增加24.27%,就全年營業收入規模分,以收入超過100萬而未滿200萬元之8,711家最多,占總數43.30%,最少則為收入未滿50萬元之1,569家,占總數7.80%。
另,97年台中市攤販全年支出總額計300億8,086.5萬元,5年來亦增23.46%;利潤率為28.13%,5年來增加0.47個百分點。97年台中市攤販全年生產總額為161億6,518萬元,5年來增加25億6,745萬元(18.88%)。
市府主計處統計科也指出,97年8月底台中市攤販業主從事攤販主要原因,以「經營較自由」,占31.55%居首,較92年8月底29.83%,微增1.72個百分比;其次為24.54%的「補貼家用」,因消費者物價水準上升,實質所得收入下降,致此因較92年8月底19.48%,增加5.06個百分比;「無其他謀生技能」占16.51%,居第3,較92年8月底20.07%,下降3.56個百分比。
前二者主因即佔56.09%,顯示攤販業主選擇從事攤販的主因主要以工作自由為考量重點,及考量家庭經濟因素而從事攤販經營以貼補家用。另「原工作場所停歇業,找不到其他工作」亦占10.08%,較92年8月底17.14%,下降7.06個百分比,主因調查期間為金融風暴前夕,景氣較92年佳。
97年8月底台中市攤販經營業者中有93.71%表示在未來1年內想維持現狀,為各縣市比例之冠,想改行者僅占6.29%,較5年前下降6.58百分點。進一步探究想改行者未來1年的經營意向發現,有3.52%之攤販表示「營業狀況不佳,打算轉業」;而1.45%之攤販表示「當找到適當工作時即改行」,僅0.94%之攤販則表示「當籌足開業資金後,即自營商號」。
相關統計數據資訊,歡迎請上行政院主計處網站(網址http://www.dgbas.gov.tw/lp.asp?ctNode=3327&CtUnit=413&BaseDSD=7)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