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大地震造成太平區宏總生活公園住宅大樓住戶12人死亡,歷經兩次政黨輪替,國賠案尚未定讞,該社區占地1800坪共有344戶,建物判定全倒拆除,迄今13年餘仍是廢墟一片,遲遲未完成重建,受災戶求訴無門。
宏總生活公園住宅大樓受災戶提起國賠,一審判賠3億4800萬,但二審、更一、更二審卻判處受災戶敗訴,至更三審又判處受災戶勝訴,目前在更四審審理中。漫漫無期的審理,對受災戶是無形的折磨,抱怨「社會公平正義在哪?」
台中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說,生活公園大樓倒塌主因是建商偷工減料,跟公務機關核發建照過程中,建築法規定的「得隨時勘驗」沒有因果關係,跟豐原聯合大市場倒塌案性質不同,因為後案建照核發到五樓,最後卻蓋到七樓,公務員有明顯疏失;如本案判市府敗訴,會考慮再上訴最高法院。
太平區育才路旁的宏總生活公園住宅大樓,原本分A、B、C、D四區,地下停車場1層及地面14樓的建物,921地震時因施工設計不當受損嚴重,建物判定全倒拆除,經多次會議協調及官司訴訟,迄今依然是廢墟一片,四周僅以鐵籬圍住。
受災戶曾北上總統府、監察院等地方陳情,今年9月初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建商曾再度協調以「都市更新」方式原地重建,但沒有結果。
921受災戶聯盟創會理事長陳惠澤說,受災住戶到外租屋苦撐,殷切期盼能早日重建新家園,卻因建商施以商業策略,罔顧災民權益,造成不少受災戶,陷入進退失據的窘境中。
再者,參與都更重建的建商,未提出自備款或銀行融資、履約保証等條件,更讓受災戶不放心。陳惠澤說,連住戶提出的「國家賠償」官司,市府都不同意賠償、不斷的提出上訴,市府不發揮公權力幫助災民重建不打緊,連國家賠償都不肯給。
陳惠澤說,不少受災戶早妻離子散,或經濟撐不下去了,房產被法院拍賣,因病過逝繼承,重建權益問題更形複雜化,政府卻感受不到災民的痛苦與內心煎熬,令人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