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秀明今日(6月21日)率領公平會同仁到臺中舉辦「聯合行為最新修訂規範解析─裁處罰鍰與寬恕政策」宣導說明會,期藉此使臺中地區之企業界瞭解公平交易法裁處罰鍰提高及寬恕條款之內涵,進而在企業內部推行遵法守則,行政院中辦副執行長施威全及台中市政府經發副局長洪耕然一同出席與會,強調中央與地方共同宣導,促使企業知法、守法,讓市場自由公平競爭。
公平會表示,為有效打擊違法聯合行為,公平交易法新修訂規範包括「寬恕政策」(Leniency Program/Policy)條款及「處違法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百分之十以下罰鍰」高額罰鍰條款,俾以嚴懲違法行為,進而達到遏止違法的效果。公平會在本(102)年3月即依上開高額罰鍰條款,首次開罰9家民營電廠以意思聯絡方式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之購售電費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併處高達63億2千萬元之罰鍰,創下公平會對於單一聯合行為案件罰鍰總額最高之紀錄。公平會進一步指出,去(101)年9月間韓商東芝三星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光碟機事業重大違法聯合行為案件,即是因有涉案事業成功適用公平交易法寬恕條款而查獲的跨國聯合行為案件。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公平交易法之執法目的不在懲處,而應以宣導教育方式,促使企業知法、守法,讓市場自由公平競爭,未來公平會將加強宣導國內外反托拉斯法(在我國為公平交易法)規範,協助企業推動內控與遵法計畫,並提供必要的幫助。。
行政院中辦施威全副執行表表示,我國企業對於國內公平交易法新修訂內容、甚至國際反托拉斯規範法都較陌生,且企業內部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計畫或設置遵法專責單位的比例亦不高,所以這樣的宣導對於企業來說,非常重要。施副執行長進一步表示,在美國包含google(谷歌)、大聯盟…等大型規模事業單位,不論是主動調查或者檢舉人指控,都面臨反托拉斯法的查察,台灣將成為國際自由貿易的樞紐,與國際間企業聯合行為的規範,是企業進軍國際必讀科目。
公平會最後表示,為提升企業之違法認知與降低違法成本,已陸續在全國北、中、南辦理多場次宣導說明會,並呼籲企業高層應支持遵法政策,將遵守公平交易法落實成為企業文化之一部分,方能有效抑制企業參與聯合行為之誘因,及降低觸法遭高額罰鍰之可能性,俾使企業與政府共同防制聯合行為之發生,以確保市場自由、充分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