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街年貨大街於日前已經開賣,臺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今(4)日下午會同市府經濟發展局及衛生局等機關,對年貨大街攤位進行聯合稽查。稽查結果發現食品衛生部分,大致上均符合規定;但有部分商品標示不清或不完整,比例約占3成,稽查人員已現場請其立即改善,於改善後方得上架。
此外,對於少部分攤商販賣散裝食品如魷魚絲、蜜餞等乾貨,未明確標示產地來源及製造保存日期,或暴露在外而沒有防塵蓋將食品密合,也都當場要求攤商改善,並請管理委員會督導要求攤商注意。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目前攤商在產品標示上,仍須加強,尤其是散裝資訊不夠完整,應該要提供更多訊息給消費者。另外,在食品販賣時,不論是對外暴露或儲存,都應該做好防塵、防蓋等食品衛生,銷售人員也應該戴口罩,以免口沫沾染。
林局長並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年貨時,要避免購買標示不全及沒有標示的產品,而年貨的製造來源、保存期限、退貨條件,也應該要問清楚,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食品,於購買時並應請業者提供購買發票或收據,以資佐證。
消保官主任康馨壬同時表示,民眾於年貨大街採買時,應儘量貨比三家,如果遇有業者推出禮券免費贈送活動,業者應具體揭示所送禮券的使用期限、方法及限制等,消費者也要看清楚裡頭所註明的內容,才不至於引起消費糾紛。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疑義,均可撥打臺中市消費者保護專線1950洽詢,如於年貨大街購買商品發生消費爭議,也請儘速向市府法制局消保官室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