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定「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強制規定保母托嬰應向縣市政府登記,至103年11月30日才生效,面對將近二年空窗期,市長胡志強要求權責單位必須進行管制,社會局長王秀燕表示,社會局率先全國研擬配套措施,規劃1999諮詢專線,提供父母詢問保母託嬰狀況,並鼓勵保母儘快登記。
新竹縣發生一位保母疑照顧嬰兒不慎,導致兩名嬰兒死亡引發社會高度關切,也突顯中央現行「居家托育管理實施原則」未強制規定保母應向縣市政府登記,造成居家保母考核與輔導無法落實,雖新修定「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已新增托嬰應強制登記規定,但至103年11月底才生效。
在將近2年多的空窗期,胡市長今日在市政會議指示權責單位儘快介入,他表示,幼兒安全不能等,還有漫長的時間,到底如何管制,權責單位看到新聞,應該趕快做。
王局長強調,憾事不能再發生,現行居家保母有二部分,一部分為「社區保母系統」,臺中市有6區,保母只要加入社會保母系統,政府才能介入監督、輔導及評鑑照顧品質與專業狀況,成為家長後貭。
她指出,臺中市目前領有證照保母1萬2千多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共2千500位,沒有加入的保母怎麼辦?「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100年修正通過,強制規定3年後須向縣市政府登記,進行居家監督,雖然中央未規定,社會局將率先研擬配套措施,彌補不足。
王局長說,現在家長最常遇到問題就是保母所托小孩人數究竟合不合規定?社會局將研擬1999諮詢專線,提供父母詢問,包含托嬰相關規範、親職資源等;在新法未上路前,也呼籲有證照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未加入系統者,先實施「預先登記制」,以提升安全和照顧品質。
她也呼籲家長,根據規定,合格保母同一時段每人最多照顧4名兒童,2歲以上2名,2歲以下只能2名,4個名額包含保母自己的孩子。不過,王局長也質疑,兒童局所規定每人最多照顧4名兒童利潤基礎的合理性,因為一個家庭照顧多胞胎,除了媽媽,可能家裡親人、保母都要共同照顧,所以1:4的托嬰比是不是保母可以負荷量,將建議兒童局召開會議加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