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最重大的變革「幼托整合」在歷經14年的努力,最基本的母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終於在100年通過,並自101年1月1日施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子法共計8項,彰化縣政府業於今年邀集專家學者、公私立幼托園所代表、家長、教育及法制人員等共同研商訂定,並於今年10月發布施行。
8項子法共計有「彰化縣幼兒園教保服務諮詢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彰化縣公立幼兒園專任園長及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專任主任聘任辦法」、「彰化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學生團體保險辦法」、「彰化縣幼兒園家長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彰化縣幼兒園教保服務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彰化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標準」、「彰化縣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
幼照法母法及相關子法陸續發布施行後,不僅落實幼兒園的設立與管理,增進人事管理與權利保障,提升幼教師資素質,而且也強化了幼教課程與教保品質,增進幼兒的就學協助,為幼兒教育體系建立更完善的教育制度,讓從事幼兒教育者及幼生家長有可依循的標準。這8項子法可至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法令規章/教育類下載(網址:http://www.chcg.gov.tw/ch/06services/08view.asp?law_id=4119),或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端系統/各科室網頁/幼教科/檔案分享下載(http://www.boe.chc.edu.tw/sub/education_08/download_s1.php?c_id=175)。
彰化縣幼托整合之後,在教育處與關心學前教育夥伴共同打拼之下,彰化縣幼兒教育將展現不同的風貌與成效;未來教育處也將秉持繼續深耕幼兒教育的理念,給予幼兒更全面性的照顧,為本縣幼兒教育再創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