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積極持續辦理「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委託民間參與經營及管理服務案」,第11次招商於今年7月24日上網招商,等標期為60天,9月21日截止收件,刻正進行書面審查,預計於10月中旬召開歌劇院甄審委員審查會議,期待能順利甄選出營運管理團隊。
同時台中市政府前於101年5月8日致函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文化部)積極爭取將「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經文化部函復本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目前規劃納入北部國家兩廳院及南部衛武營2館所,將以此2館所先行辦理行政法人化,並評估其營運情況及損益,如營運狀況良好,再行研議增加其他館所」。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委託民間參與經營及管理服務案」是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2年6月3日文壹字第0921113281號,函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審查意見:請台中市政府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先引進可能經營者參與規劃設計,以因應將來營運需要,使規劃、興建及營運合一,避免政府投資不符經營者需要造成浪費及經營困難…,經評估本案自94年底開始採「公辦民營(OT)」方式經營,由政府出資興建歌劇院後,再委由民間機構經營,期能結合專業技術與專業人才,培養更多相關從業人員加入表演團體,以活絡劇場活動。劇場興建完成後,將進行六個月試營運期,邀請國內或國外表演團隊進場試演,俟正式驗收後,將劇場點交予得標廠商進行開幕場演出及後續正式營運等事宜。
文化局表示:現階段除爭取中央政府支持「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文化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現仍依中央指示辦理委外招商,現為整館委外招商,未來不排除商場及劇場分開招商,甚至不排除採與民間機構合作模式,由本府自行經營劇場營運,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未來仍有許多可能性選擇。
文化局表示:臺中大都會歌劇院總經費為43.59億元,預定於103年6月硬體工程完工,7月開放1樓廣場及公園,供民眾提前參觀歌劇院,12月進行歌劇院試營運。歌劇院已將權利金、土地房屋租稅、三座劇場基本電費等廠商負擔降至最少額度,第11次招商調整申請者及特許公司之實收資本額度。不論第11次招商結果如何,歌劇院試營運期程不變。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定位為國家級水準及國際性規模之表演機構,並兼具戲劇人才培養與薪傳之文化單位;其功能為各類表演藝術展演場所,包括音樂劇、現代劇、舞臺劇、臺灣傳統戲曲及兒童劇等,將規劃興建包含:一座2012席具有國際水準的大劇院、一座800席中劇院、一座200席實驗劇場、藝文工作坊、藝術商場、營運管理部門、排練空間、公共空間、卸貨空間、儲放空間及停車空間等。
臺中大都會歌劇院新建工程目前工程進度預定54.2%,實際48.9%,落後5.3%,原因在於本工程結構特殊性,是沒有樑柱構架系統,因此在設計和施工階段所面臨之困難度,高於一般建築物,另營建材料成本及施工技術,亦將高出國內一般建築物,所以本府建設局於4月起施工及人員安全無虞下,督促承商加緊趕工,相較於6月落後進度5.7%,已有效追趕工程進度落後問題,預定103年12月開始進行歌劇院試營運,另外經費預算部份也在最高品質及精算下,控制在原中央及本府核定範圍內,無增加經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