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為解決液化石油氣超量儲存、鋼瓶逾期等問題,自101年7月1日起輔導瓦斯業者配合內政部與經濟部100年2月10日會銜公告之「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範本」,以「計畫配送」方式,解決目前瓦斯行超量儲存的問題,並杜絕逾期容器之流竄。
消防局廖局長表示,瓦斯桶依規應儲存於合法儲存場所,而非超量儲放於瓦斯行內,因為液化石油氣為「可燃性高壓氣體」,屬易燃、易爆之物質,處理不慎即易發生火災或爆炸,對生命、財產、建物及環境等造成嚴重危害,96年其他縣市曾有瓦斯行災例發生,故輔導業者將瓦斯桶回歸儲存室,並無業者所稱「瓦斯不落地」之政策。
台中市合法儲存場所共有14處,分別設於本市各地,其中近原台中市區有3家(分別位於烏日區、大里區、潭子區),可供使用家數計588家,已足供台中市瓦斯行270家儲存使用;另合法分裝場亦有9家,近原臺中市區有2家(位於西屯區及烏日區),瓦斯行可直接由分裝場灌氣出貨。
經消防局統計,自101年7月執行至今,計畫配送及聯合配送瓦斯行共35家,將液化石油氣容器回歸放置儲存場之瓦斯行約135家,合計170家,回歸比率高達63%;另外台中市市民對液化石油氣公共安全疑慮亦有明顯降低,今年7至9月份檢舉案件與去年同期比較,下降率為46.4%,顯見執行取締後,違規情形已有明顯改善。
以往台中市市民對於瓦斯行儲放過多容器觀感不佳,對於其安全性有極大顧慮,消防局常接獲民眾檢舉或陳情案件,且經內政部消防署資料分析,我國瓦斯行營業場所內能儲放之總儲氣量為128公斤,相較其他國家,如日本(不得存放)、香港(50公斤)、韓國(不得存放)等,我國為最多,考量民眾鄰避效應,不宜開放瓦斯行總儲氣量超過128公斤。
故為避免瓦斯行業者將瓦斯桶大量儲存於營業場所內,造成公安疑慮等問題產生,消防局仍希望業者將液化石油氣回歸儲放於儲存室,以「計畫配送」方式改進營運方式,將液化石油氣改採秤重方式販售,「用多少,算多少」,在消費者即將用完瓦斯之前即予更換,尋求瓦斯行與用戶雙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