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婦產科醫師的醫療糾紛,衛生署10月起試行「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若孕產婦或胎兒、新生兒,因不可避免機率發生不良事件,將依傷殘程度、死亡,由政府提供最高200萬元的救濟金,推估每年可補助200至300人。
國內婦產科醫師人力吃緊,部分原因是來自醫療糾紛,尤其是產科。但走上打官司一途曠日廢時,孕產婦、家屬也不好受。據統計,因醫療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到獲得一審判決,平均耗時3.12年。
研議多年的「生育事故救濟計畫」,衛生署今天宣布10月起試行。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試辦計畫為期兩年,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兒,一年約編列3至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