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自1月20日(除夕前兩天)凌晨零時起至1月27日(農曆元月初五)24時止,為期八天,凡於本市搭乘計程車均全日按計費錶夜間加成再加收50元收費。
市府交通局與相關公(工)會討論後,決定今年因應春節期間加成收費,及避免因外籍人士搭乘時之語言溝通上之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越南、泰國、印尼等六國語言之加收說明貼紙,並已發放給本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國內一般勞工春節期間如仍須上班,其雇主均有加成給付薪資慣例,然計程車業者並無雇主,其收入來源主要為乘客搭乘之車資收入,故依往例各縣市計程車均實施春節期間加成措施,以慰勞司機服務廣大市民之辛勞。
交通局亦行文公(工)會應加強宣導,提昇春節期間之服務品質,以期服務品質與收費相當。另春節期間如有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之情形,或有不按錶收費或擅自加價之情形,可電話向警察局;亦臺中市民一碼通反映。春節民眾搭乘期間,也別忘了下車時跟辛勞司機朋友們說聲謝謝,祝大家都快樂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