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市市民生育,自100年1月1日起出生之新生兒,其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本市1年以上者,均可申請生育津貼新台幣1萬元。
另今(100)年度預算於100年3月25日獲議會審議通過,本府即積極辦理撥款等相關程序,惟申請生育津貼時為便利民眾申辦,只要民眾提供之合法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均即受理,故導致本府業務單位辦理撥款程序複雜。
有關今(100)年1月申辦之生育津貼計660件,預計於100年4月15日前撥入申請人帳戶、2月申請之生育津貼計1300件預計4月20日前撥入申請人帳戶,3月申請之生育津貼計約2050件,預計5月10日撥入申請人帳戶。
爾後加速撥款程序,建議各位申請人,盡量提供郵局或台灣銀行之帳戶,以利撥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