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公寓大廈住戶積極參與社區管理維護工作,發揮公寓大廈規約及管理組織的運作功能,進而提昇居住品質,臺中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已熱烈展開,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歡迎符合條件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踴躍報名參加。
都發局指出,参加本次活動的公寓大廈需同時符合3項資格,包括:1.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組織,並經臺中市各區公所於98年3月31日前報備核准者。2.衡酌社區實際入住戶數,公寓大廈進駐率於101年3月31日止達60%以上者(進駐率係指實際住戶數【含出租戶數】與總戶數之比率)。3.考量前年度已獲得該榮耀並基於資源分享原則,以未獲選99年度臺中市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第一至三名者。
都發局表示,本次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共分為5大類組,參賽公寓大廈限依A類組中擇一報名參加。另為利於各公寓大廈展現特色項目,得再報名參加B類主題特色組評選,各類組規定如下表:
A.公寓大廈類組:(限擇一參選)
1. □小型住宅社區組
(100戶以下)
2. □中型住宅社區組
(101戶以上至150戶)
3. □大型住宅社區組
(151戶以上)
4. □商務型大樓組
(包括:廠辦、商辦、住商混合..)
5. □風華再現組
(8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使用執照者)
B.主題特色類組:(可多項參選)
1. □安全管理特色獎
2. □組織經營特色獎
3. □外觀維護特色獎
4. □最佳總幹事獎
5. □低碳節能特色獎
評選標準包括,管理組織運作(30%)、管理維護與品質提昇(30%)、社區營造(30%)及建築物綠美化及低碳社區發展計畫(10%)四大項,並考量新舊公寓大廈之因素,參賽公寓大廈可依本活動計畫評分標準,準備有利於該社區展現社區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