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捷運北屯機廠區段徵收範圍內,王姓徵收戶的父親病逝,臺中市政府表示最深的遺憾。而王姓徵收戶反映補償費偏低,剛去世的父親遺願是留下房屋,地政局2日則表示,捷運機廠設置後,周邊排水系統改變,為了避免水患,同時希望藉由交通建設有秩序地有效引導周邊地區發展,所以辦理這項開發案。市府都依現行法律規定辦理各項補償,抵價地比例在考量開發目的、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土地使用強度及實際發展狀況等種種因素後,訂為43%,而非外傳土地分配率不到20%。
地政局表示,王姓徵收戶己向市府申請領回抵價地,其原有土地面積92平方公尺,按抵價地比例43%,平均推估其日後約可配回39.56平方公尺(實際分配面積仍以日後配地結果為準),扣除土地地價補償費,其建物補償費總計約新台幣339萬元左右,已依法保障其權益。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如再加上該區可建築用地之使用強度遠比其他開發案強(第2-1種住宅區:建蔽率50%,容積率250%;第2種商業區:建蔽率55%,容積率350%;特定商業區:建蔽率55%,容積率350%;休閒服務專用區:建蔽率55%,容積率350%;),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更加有保障。
另外,王姓徵收戶剛去世的父親遺願是希望留下房屋,因為該房屋座落於未來15M-2計畫道路上,王家曾經多次陳情,希望上開道路,往東偏移,惟基於銜接本計畫區南側整體開發單元12細部計畫(已於96年發布實施)已劃設南北向計畫道路(20M-22),故無法東移。因其房屋位於計畫道路上,不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47條得按原位置保留之規定,惟仍保有未來分配土地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