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臺灣食安問題連環爆,為建立臺灣稻米生產安全管理,提升臺灣消費安全及品質,臺灣農委會農糧署今年起規定農民繳交稻穀時都需留樣1公斤,抽驗若檢出農藥殘留將罰款1萬5000元。
2015年除了例行田間、進倉抽檢及配合臺灣衛福部衛生安全聯合稽查外,臺灣農糧署特別針對每位繳售公糧稻穀農友,全面留存稻穀樣品,希望藉此瞭解臺灣農友用藥習性據以引導正確施藥觀念,並達到確保臺灣國產優質稻米食用安全及維護國人健康之目的。
臺灣農糧署中區分署說明,為順利推動今年公糧稻穀全面經收留樣作業,去年臺灣中部地區已先行試辦經收留樣措施,其中1期稻作選定4家公糧業者參與試辦,留樣1,148件,取樣送檢1%,合格率100%;2期稻作試辦12家,留樣2,070件,取樣送檢5%,合格率88%。
針對2期稻作農藥檢驗不合格之稻農,臺灣農糧署除控管其收穫稻穀直到農藥消退分解,並經檢驗合格後始同意加工,以確保食用安全無虞,此外,該等藥檢不合格農友將納入今年1期稻作田間抽檢輔導對象,以追蹤農友施藥觀念之導正情形。
臺灣農糧署中區分署表示,2014年試辦公糧稻穀經收留樣成效良好,臺灣糧食業界均表支持,今年1期稻作擴大全面辦理,由經收公糧人員向所有繳穀農民留存濕稻穀1公斤或乾稻穀800公克樣品,俟經收期結束,依歷年田間及進倉抽驗不合格比率,會同臺灣各縣市政府及農業改良場取樣1%~5%送檢農藥殘留情形,倘檢驗結果不合格,除控管稻穀避免外流外,違規農友資料並將移請臺灣各縣(市)政府依法裁處,以導正臺灣農友的用藥觀念。
農糧署中區分署指出,為強化稻米生產安全管理,臺灣政府採取多項積極作為,包括:不定期辦理稻米生產安全教育訓練,引導臺灣農友安全用藥習慣;督促糧食業者自主管理,收購安全稻穀;辦理田間、進倉抽檢、全面經收留樣及配合衛福部衛生安全聯合稽查;從生產源頭到產品上市,層層把關無縫接軌監控,建構臺灣國產米安全優質形象,共創生產者、消費者及政府三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