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臺北市單親媽媽低收補助雖然不相同,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今(11)日強調,市府對低收入戶的照顧不打折扣,臺中市享有其他縣市沒有的額外福利,就讀國小一直到大學,每學期有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就學交通補助,未來也將極力向中央爭取經費,提高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
媒體報導溫姓婦女在臺北可領三萬三千四百元補助,在臺中只能領一萬一千八百元案例,引發臺中市民福利受到不合理對待疑慮。社會局表示,這也反映了貧窮線因各地區生活條件不同,以及各直轄市財政落差等兩個問題,房租、餐費、生活費等基本開銷兩縣市原本就差很大。
社會局無奈指出,各縣市依社會救助法審核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人口計算方式是一致的,有差異的地方在於「最低生活費」、「動產限額」、「不動產限額」,此三項標準是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訂定公告。
因此臺北市還有足夠預算支應低收入戶各項補助,臺中市今年已經支出5億4千餘萬元,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估計還短缺2億6千餘元,依現在的預算規模,真的十分吃緊。
但社會局強調,市府對於弱勢的照顧不會因此打折扣,除了既有的學雜費減免、健保費自負額減免等,「臺中市的低收入戶享有其他縣市沒有的額外福利」,弱勢學童就讀國小一直到大學,每學期可以領取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低收入戶就學交通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