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議大里區內新派出所前的公車站牌應遷移,台中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上月27日發文給相關單位,訂8月31日上午勘查,但被通知單位直到8月31日下午3時才收到文,早已過了勘查時間,里長、議員氣得大罵「怠惰」。
公文上邀請會勘有大明、日新里長、市議員張滄沂、霧峰警分局,記者逐一查證,全都是31日下午3時收到公文。張滄沂說,是因陳情民眾通知服務處,才及時派員參與會勘。
大明里長黃顯堂說,郵局平信寄達3至7天,顯見並無延誤,而是公共運輸處交寄太慢,且連通知電話都沒有,做事太離譜。
張滄沂說,其實市府公文遲到情形常見,若無電話通知,很容易就錯漏,不僅失去會勘意義,民眾意見也無法上達。
公共運輸處長王英泰昨天解釋說,民眾陳情後,多希望公務人員立即前往,但一般若公文趕不及,會以電話通知,為何與會人員都未接到通知,他會進一步了解,必要時重辦會勘。
他表示當天會勘後,初步認為站牌雖位在丁字路口,容易阻擋前行車輛,但因沒有適當的遷移位置,初步決定不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