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有兩種?地下跟地上!」提到消防栓,民眾應直覺想到紅色、矗立在人行道旁的消防栓,但另一種黃色、設置在柏油路面下,用鐵蓋覆蓋住,類似「隱形」的消防栓,民眾可能很陌生,只要稍不注意,就會將車輛壓在消防栓上;消防局呼籲,不論地上、地下,都是消防栓,民眾阻擋,「依法開罰」。
「常有民眾檢舉,但我們只能勸導」潭子區頭家東里長劉進福說,轄區內因道路、巷弄狹窄,地下式的消防栓數量多,但消防栓周圍都是民宅,加上中市交通局沒有畫設紅、黃線,禁止民眾停車,「大部分都直接停在消防栓上,已違法而不自知!」
根據自來水法規定,台灣現行的消防栓,有兩種樣式,地上式與地下式;地上式的消防栓約80至100公分高,露出地面的栓體,以紅色塗漆,最為民眾熟悉。
地下式的消防栓,置於地面下約30公分,與地面齊平,箱體以混凝土或其他堅固耐久材料製造,箱蓋用鑄鐵製造,表面用黃色塗漆。
中市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張仕獻說,台中市目前地上式的消防栓有5900多支,而地下式的則有9500多支;民眾容易阻擋的,就是地下式,常會接到民眾檢舉。
「已觸法,民眾要小心!」豐原警分局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消防栓周圍5公尺必須淨空,民眾如果在附近臨時停車,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