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法草案中考績丙等比率不得低於3%,引發公務員不滿聲浪,考試院銓敘部在全台各地舉辦說明會,昨天來到南投,有公務員不滿的說「考績法強制設定3%,根本是假設大家都是小偷,會錯殺許多無辜的人」。
銓敘部常務次長涂其梅說,並不是一個單位強制3%丙等,而是整個機構,譬如南投縣政府裡頭的3%,不是縣政府某個處室的3%,且機構內24人以上才成立考績委員會,不會有少數人的機構還要評比的狀況出現。
考試院銓敘部昨天舉辦公務員考績法草案宣導說明會,兩百名公務員齊聚縣府地下室二樓,過程平和,但人人頭綁「尊嚴」頭巾,個個表情嚴肅,發言時更是情緒憤慨。
與會桃園縣公務人員協會理事徐秋菊指出,強制3%丙等是「制度殺人」,就像一個國家因無法處置少數壞人,以致治安不好,為防止犯罪就判一定「比率」的人民重刑關進監獄,再輔導其重返社會,不僅會錯殺認真的公務員,也會讓他們人格遭扭曲。
縣府秘書長陳正昇也認為,硬性規定丙等比例不得低於3%,有可能淪為主管整肅異己工具或不公平對待,他不反對改革及相關公務人員法規修正,但是中央政府也要「顧及公務人員的尊嚴」。
涂其梅說,目前考績法都是草案,將彙整全台意見作參考。丙等比例是希望讓公務員能夠進步,為免於政黨打擊或主管整肅異己工具,平時會要求單位主管加強面談考核,也會有申訴管道,增加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