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肖消防業者假借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名義向民眾推銷消防安全設備」及「謠傳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與民間消防業者掛勾」等情事,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特別澄清聲明,絕無消防同仁與業者掛勾情形,請民眾勿受騙上當!消防局要求檢查人員執行消防安全檢查時,應著規定制服,配戴工作證明並向檢查場所表明目的,民眾如對於執法過程或檢查結果有所疑問時,歡迎向消防局業務單位火災預防科洽詢;倘遇有不肖消防業者假借消防局名義,或發現檢查人員不法情事,亦請立即向消防局檢舉
消防局亦將持續依據消防法相關規定實施消防安全檢查,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法第6條第1項規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營業場所平時即應提高防火意識,防範場所火災危害因子發生,落實自主管理作為,方可降低火災發生機率;創造公共安全與經濟雙贏的臺中市,在政府及業者的努力下,提供一個最優質安全的生活環境,確保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