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2015年6月26日出爐,針對台中市長林佳龍資產議題,台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指出,林市長財產增加主要來自夫人廖婉如家族事業之投資及公司清算之剩餘財產分配;林市長的財產均交由夫人廖婉如處裡,且每年都向監察院誠實申報財產,從政多年來一向光明磊落,禁得起臺灣社會各界檢驗。
據監察院發布最新一期財產申報資料顯示,台中市長林佳龍擁有多達1億4576萬餘元的存款,並申報現金50萬元,有價證券1億5408萬,其存款、現金與有價證券總額達就3億零35萬餘元,相較於他上一次在立委任內申報的存款,1年5個月以來其存款增加了6876萬餘元,有價證券也增加了6686萬餘元。
根據今天監察院公佈的資料,林佳龍此次申報日期是104年3月,與林佳龍在102年11月申報資料相較,林佳龍夫婦在1年5個月內增加存款約6876萬餘元,以及增加價值6128萬元的有價證券。
據了解,林佳龍、廖婉如夫婦申報的有價證券1億4849萬餘元,包含奇美實業、奇美食品、奇菱光電、奇菱科技等股票,多登記在出身台南奇美家族的廖婉如名下;申報現金加存款1億4626萬餘元,保單解約金219萬餘元,還有信託群創股票559張,申報價額為559萬餘元,債務4076萬餘元。
卓局長指出,林市長的夫人名下現金增加,主因證券投資配發股利,而有價證券增加則因公司清算,將持有的證券當作剩餘財產分配還給夫人廖婉如,蓋屬配合家族事業營運考量。
卓冠廷指出,台中市長林佳龍廖、婉如在華南銀行台南分行現金增加3千多萬元,是因他持有的股票在103年獲配現金股利;而有價證券增加部分,係因廖婉如為宇儂投資公司股東,該公司於103年清算,便將持有的證券作為剩餘財產分配還給廖婉如,導致有價證券增加,而宇儂投資公司股票,也從財產申報表上消失。
卓局長強調,林市長的財產都交由夫人廖婉如處裡,且林市長每年都向監察院依法誠實申報財產,所持有的股票都被動配合家族規劃,如群創合併奇美電子,或清算宇儂公司。
卓局長指出,林市長及夫人名下現金增加的部分,除了競選的得票補助金,有些是因為保單陸續到期領回現金,而名下現在多為小額保單。
至於林市長及夫人名下房產,卓局長指出,計有台北市與新北市的3筆房產,北市位於中山區明水路的2筆房產,都登記在夫人廖婉如名下,為16年前在台北工作時購買的房子與車位,目前仍在繳交房屋貸款;在新北市金山區的房產,則為林市長亡父的骨灰塔位,過去曾被刻意曲解為豪宅,台中市府再次向社會大眾加以澄清。
對於林市長是否在台中市買房的問題,卓局長表示,林市長10多年來跟家人就租屋在台中,多年來雖飽受檢驗,但全家深耕台中多年,小孩也在台中求學,且租屋與購屋並無優劣之別,均屬各種居住型態的選項之一,未來亦不排除有購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