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店內遊戲光碟片遭竊請求警方協助,員警到場勘查蒐證後發現疑似竊盜累犯陳*盛所為,經過積極查訪終於將陳嫌緝捕到案。42歲的陳嫌起初聲稱不會玩電動遊戲怎麼會偷光碟?經警方出示蒐證資料後始坦承不諱。警方擴大追查後發現陳嫌於案發後也在北區遊戲光碟店行竊,巧合的是該店負責人竟是本件被害人之胞兄,訊後依竊盜罪併案將陳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經警方調查有竊盜前科紀錄的陳男在嘉義縣居住,之前曾在臺中工作。陳嫌平日愛玩PS4、3DS遊戲機,然因工作不穩定買不起新的遊戲光碟片,竟異想天開搭乘火車至遊戲光碟專賣店較多的臺中市行竊。陳嫌還特地在臺中火車站附近租機車,騎至西區某一電玩店物色遊戲片,再趁店家不注意時,出手行竊位於架上之PS4遊戲光碟勇者鬥惡龍11代-尋覓適去的時光及3DS神奇寶貝究極日版(價值新臺幣3280元),並藏於外套內佯裝若無其事離去。食髓知味的陳嫌得手後又以相同手法前往北區某電玩店,偷取PSV刀劍神域LS中文版、PS4人中之龍0中文版及N3DS神奇寶貝究極之日中文版等3片遊戲光碟(價值新臺幣5070元)。陳嫌落網後供稱這些光碟片都玩過了,便隨手丟棄。
警方呼籲刑法第320條竊盜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