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臺灣農舍亂象不斷,臺灣農委會和臺灣內政部決定大刀闊斧修改法令,臺灣農委會預計6月底前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明確規定農舍建造人和買方須為農民,內政部日前召開「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的農地審查會議時,也研議是否在特定農業區禁止興建農舍,不過因為可能影響27萬公頃農地,臺灣農委會認為,雖不抵觸法令,但還要再評估,若新修法令無法防堵農舍炒作,才會考量特定農業區禁蓋農舍。
2000年臺灣政府修改「農業發展條例」,開放農地自由買賣,非農民也可買賣農地、免稅農舍,許多農地開始「種」出一棟棟豪華農舍,根據臺灣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統計,截至去年3月,臺灣全國共有2萬8405間農舍,其中宜蘭自農發條例修改後,蓋了7551棟,有64%移轉給他人,農舍商品化狀況十分嚴重。
台灣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說,台灣農地價格已被炒到全世界前三高,台灣青年想務農,最大門檻就是買不起或租不起地;以他老家屏東來說,一甲地竟要價逾一千五百萬元,讓農友生產水稻一年只能賺廿幾萬,買地成本要幾十年才能攤平,實在「種不起」。
據了解,由於完整農業區在台灣已經越來越少,現有農地數量,無法維持台灣糧食安全,特定農業區是指必須特別保護的優良農地,大多曾經過重大農業改良設施,例如興建水路、土地重劃等。根據臺灣內政部統計,台灣目前約有33萬公頃特定農業區,未被劃設進去的就屬一般農業區,約24萬公頃。
不過這些農業區包含水利地、生態保育地,並非全部都能拿來生產糧食,真正可種作物的「農牧用地」,在特農區和一般農區裡,分別只有27萬和17.5萬公頃;臺灣農委會統計,若進口作物受阻,至少需保留74萬到81萬公頃本國農地,才能養得活全台灣人,不過現在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裡的農牧用地,加起來才61.56萬公頃。
臺灣農牧用地已經不敷使用,還被一棟棟違法農舍蠶食,臺灣農委會統計,2013年之後的農舍有高達76%違規,臺灣內政部去年討論「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時,就曾討論特農區是否應避免興建農舍。
臺灣內政部表示,如果在特農區蓋農舍確實會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且禁蓋不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建議將該原則(特農區禁建農舍)納入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
由於宜蘭縣是全臺灣農舍最氾濫的區域,因此縣府在區域計畫中建議,特農區不得蓋農舍,臺灣農委會曾回函表示,宜蘭是為了加強保護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村發展,「尚無抵觸本條例第18條規定之虞,本會敬表尊重。」
與會的民間團體台灣農村陣線、地球公民基金會、水資源保護聯盟等,也都贊成臺灣內政部和農委會部做法,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還提醒,台灣農地稀少,除了特農區需要保護,蓋在其他地區的農舍也要審慎評估。
臺灣農委會今年積極修改農舍法令,明訂起造人需有農保或健保第三類、務農事實等,連買方也要具備農民身份,預計6月底公告新法令,引發許多房仲業者反彈,不過臺灣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立法院接受備詢時,仍重申修法決心,「台灣農業就是因為這樣(炒作農舍),進步不了。」
不過臺灣特定農區的農牧用地面積高達27萬公頃,影響頗大,雖然禁建不違反法令,但臺灣農委會態度相對謹慎。企劃處處長曹紹徽表示,特農區不能隨意變更地目,但持有該區位土地的農民,可能有仍有蓋農舍的需求,因此還要再審慎評估。
他補充,目前會先看6月修法的成效,如果可防堵農舍炒作,就不會再進一步規範,若沒達到預期,才會考量是否排除農舍蓋在特定農業區。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副處長林國民則表示,特農區禁建只是初步想法,會優先加強傳統鄉村區的公共建設,這些鄉村區臨近農地,屬於乙種建築用地,可提供農民居住空間,且不會減少優良農地,但有些農民蓋農舍確實能協助務農,因此目前仍在評估特農區是否禁建。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認同農委會企劃處說法,他表示,特農區的農民可能真的有農舍需求,如果全部禁建會受到衝擊,可先觀察新法是否能遏止違法農舍。
臺灣政府陸續祭出鐵腕管制農舍,其中臺灣農委會規定「買受人須為農民」,堪稱最強殺手鐧,已有投資客擔心脫不了手,急著出售,市場湧現逃難潮,宜蘭第一季的農舍交易量僅去年全年的11%。
若按照臺灣農委會最新辦法,近五年的農舍起造人有6成可能不符資格。為杜絕非農民蓋農舍、炒作農地價格,臺灣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確定義「何謂農民」,以後只有投保農保的農民、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才算農民,才有資格買、蓋農舍;新辦法最快六月底上路。
臺灣水保局統計,2008年到2013年共有1萬6338筆農舍起造人,其中有農保的人僅35.8%,有健保第3類資格的37.4%,有農保或健保第3類的也僅38.8%,換句話說,有6成以上的起造人沒有農保也沒有健保。
許多臺灣民間團體呼籲,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須嚴格執法。台灣農村陣線表示,嚴格限縮農舍興建並非侵害人民權益,只是讓早就失序的農地管理回歸正常軌道,即刻起將與各地農民團體合作,起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民間版草案,並提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建言。
臺灣內政部「區域計畫法」修正案的專案小組審查會議雖已結束,特農區的農舍禁建案仍待相關部會補充意見,之後需送交區委會小組、大會審查,最後提報行政院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