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為了讓法律服務更親民,臺中市政府法律行動專車5月22日及26日將分別前往臺中市和平與神岡區公所,免費提供法制業務諮詢、消費申訴、訴願申請及提供便民措施資訊宣導等服務,歡迎臺中市民眾多加利用。
臺中市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為響應臺中市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推動的行動100有感措施,法律行動專車由臺中市法制局相關科室派員提供巡迴法律服務,並備有消費者保護、訴願等宣導資料,歡迎臺中市民眾多多參與。
因臺中市各公所皆有法律諮詢服務,為使資源充分利用,避開臺中市各區公所的固定法律服務時間,訂定每月最後1周的星期2為行動法律專車服務時間,若有異動再擇期舉辦。
臺中市法制局表示,臺中市政府今(104)年度推出法律行動專車,實施以來廣受好評,已先後服務了大甲、清水、龍井、后里等地區,為照顧偏遠行政區民眾法律咨詢的需要,5月份擴大服務地點及場次,除原訂5月26日至臺中市神岡區公所外,更於5月22日加開一班場次,前進臺中市和平區公所服務。
臺中市法制局指出,5月22日(週五)法律行動專車於上午10點至下午3點,在臺中市和平區公所2樓會議室提供服務,5月26日(週二)自上午10點至下午4點,在臺中市神岡區公所1樓服務台辦理。